各位2020年底结题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负责人:
1、若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可在2020年9月30日前按照《内蒙古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和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》的相关规定填写《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本人签字,交科研秘书王园处,统一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,送科技处审核。申请调整预算时,请一并提供财务系统网上打印的本项目当前预算执行情况表;且项目负责人已确认,核定可用余额大于本次预算调减数,且待调减科目中无暂借款。
2、每一个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只能进行一次预算调整,调整时间为项目中期检查至项目结题验收前3个月。
3、请项目负责人按研究计划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并及时发表研究成果,合理支出项目经费,结题验收时经费支出数应大于总经费的70%。